一、目 的:為增進新移民(外籍配偶)生活適應能力,使其順利融入我國生活環境,提早適應家庭生活,進而與鄰里居民及社區產生良好互動。
三、主辦單位:內政部、臺北市政府民政局
四、報名資格:與設籍臺灣地區居民辦妥結婚登記,已入境依親居留、定居之新移民(外籍配偶),以與本區居民結婚者優先。
七、費 用:學費免收
九、報名地點: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(臺北市昌吉街57號3樓之1)
十、報名截止日期:至額滿為止(30人為限)
一、目 的:為增進新移民(外籍配偶)生活適應能力,使其順利融入我國生活環境,提早適應家庭生活,進而與鄰里居民及社區產生良好互動。
三、主辦單位:內政部、臺北市政府民政局
四、報名資格:與設籍臺灣地區居民辦妥結婚登記,已入境依親居留、定居之新移民(外籍配偶),以與本區居民結婚者優先。
七、費 用:學費免收
九、報名地點: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(臺北市昌吉街57號3樓之1)
十、報名截止日期:至額滿為止(30人為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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