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便民」、「效率」、「創新」、 「尊重」

內政部自92年4月30日起開始正式核發自然人憑證,有效期為5年。

為確保憑證使用安全及提昇便民服務,己於97年1月2日奉行政院核定:

自然人憑證有效期於本(97)年度陸續到期者,可辦理展期3年。

辦理方式為:效期到期日前60天起可採線上或親自攜帶身分證與原憑證IC卡至任一戶政所臨櫃免費辦理展期,但效期到期日後3年內僅只能在戶政所臨櫃辦理展期。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(http://moica.nat.gov.tw)。請上網參閱辦理展期,以確保您的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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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辦理自然人憑證

    1.請問週六或平日夜間5:30以後可辦理自然人憑證嗎?(因平時下班回到家差不多六、七點了)
    2.自然人憑證,有效期為5年,若辦理展期3年,可請家人代辦嗎?
  • 您好:
    本所自然人憑證申辦時間為週一至至週五下午5:30分以前,若您只能晚上來(8點以前),本所將以先行受理方式辦理,先收件等辦好之後再電話通知您來取件!
    有關展期的部份,到期前60天您即可自行上網線上展期,若過了期限,只能請您本人親洽戶所辦理展期,若您還有其他問題,可電洽本所洽詢(25942569分機523,承辦人:陳昱騰),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!

    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敬上

    dthrreplied on 2008/05/09 13:41

  • jasmin

    請問貴所近日有無延長上班受理自然人憑證業務,因部份其他縣市有不知台北市、大同區有嗎?

    關於您前一回答留言
    本所自然人憑證申辦時間為週一至至週五下午5:30分以前,若您只能晚上來(8點以前),本所將以先行受理方式辦理,先收件等辦好之後再電話通知您來取件!


    請問是指辦理人(晚上8點以前),要『親自』拿件辦理,先收件而已,等辦好隔天以後電話通知取件,不能當場受理取回,那若電聯通知取件的時間亦可以(晚上8點以前)嗎?
  • 本所5/26-5/30自然人憑證業務延長辦理時間至晚上7點,若您超過7點才來,本所將以先行受理方式辦理,先收件等辦好之後再電話通知您來取件,取件可由本人或委託他人(須請其攜帶身分證及您的身分證印章),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8點以前皆可取件!
    若您仍有其他問題,歡迎來電洽詢(25942569-523陳先生)

    dthrreplied on 2008/05/27 10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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